《菩提道次第廣論》講座

阿嘉仁波切 講

菩提道次第廣論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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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次引導

〔科〕丁二 如何攝取心要之理分二
   戊一 于道總建立發決定解分二
    已一 三士道中總攝一切至言之理【至言–經典、佛經】
    已二 顯示由三士門如次引導之因相
   戊二 正于彼道取心要之理
    今已一 三士道中總攝一切至言之理

  佛初發心,中集資糧,最后現證圓滿正覺,一切皆是為利有情,故所說法一切亦 惟為利有情。如是所成有情利義,略有二种,謂現前【僅指今世和來世】增上生 【人天善趣的圓滿福報】,及畢竟【到底、究竟、最終】決定胜【指解脫位和一切 智位(佛果)】。其中依于成辦現前增上生事,盡其所說,一切皆悉攝入下士【1】, 或共下士所有法類【法類–類別﹐指每個特殊的修行課題】【2】。殊胜下士者【3】, 是于現世不以為重,希求后世善趣圓滿,以集能往善趣因故。《道炬論》云:“若 以諸方便,惟于生死樂【生死–輪回﹐六道眾生依存的世界】,希求自利義,知彼 為下士。”決定胜中,略有二种,謂證解脫僅出生死及一切种智位【一切种智位– 佛位﹐一切种智是佛名號之一】,其中若依諸聲聞乘及獨覺乘,盡其所說一切皆悉 攝入中士,或共中士所有法類【4】。中士夫者,謂發厭患一切諸有,為求自利,欲 得度出三有解脫【三有–輪回、世界、往生三界】,以趣解脫方便之道三种學故。 《道炬論》云:“背棄諸有樂,遮惡業為性,若惟求自靜,說名中士夫。”如覺沃 所造《攝行炬論》云:“尊長佛說依,密咒【經–顯教或顯宗。續、咒、密咒–密 教或密宗】度彼岸【其意義指的是顯宗】,能辦菩提故,此當書彼義。”謂修种智 方便有二,謂密咒大乘及波羅蜜多

【1】懼怕惡趣之苦而求天神或人身之思想為–僅僅下士之思想。
【2】上士和中士的動機根起與下士不同﹐但為了修得自己的果位﹐必求人的身﹐故 稱共下士。
【3】可見在下士中又有兩種﹕殊勝下士和近似下士。求善趣和其因者為殊勝下士﹐ 求現世為重者近似下士。
【4】上士也必須有能脫生死的思想故與中士共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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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此二攝入上士法類。上士夫者,謂由大悲自在而轉【自在–自由﹐一切行為不 依賴他人﹔他自在﹐依他–被動﹐不能自主】,為盡有情一切苦故,希得成佛學習 六度及二次第等故。《道炬論》云:“由達自身苦,若欲正盡除他一切苦者,是為 胜士夫。”此士所修菩提方便【方便–方法】,謂波羅蜜多及咒,下當廣說。
  三士之名,《攝抉擇》曰:“复有三士,謂有成就正受非律儀非非律儀所攝淨戒 律儀,亦有成就正受聲聞相應淨戒律儀,亦有成就正受菩薩淨戒律儀。其中初者為 下,第二為中,第三為胜。”与此義同,复說多种上中下士建立道理。如《道炬》 所說:世親阿(者@門)黎于《俱舍釋》中,亦說三士之相。下士夫中,雖有二類,謂 樂現法及樂后世。此是第二,复須趣入增上生無謬方便。

〔科〕已二 顯示由三士門如次引導之因相分二
    庚一 顯示何為由三士道引導之義
    庚二 如是次第引導之因相
    今庚一 顯示何為由三士道引導之義

  如是雖說三士,然于上士道次第中,亦能攝納余二士道無所缺少,故彼二种是大 乘道或分或支。馬鳴阿(者@門)黎所造《修世俗菩提心論》云:“無害【不殺生】与 諦實【不妄說】,与取【不盜】及梵行【不淫】,舍一切所執【布施】,此是善趣 【善趣–上界、人天之世間。惡趣–下界】【下士】。遍觀生死苦,斷故修諦道, 斷除二种罪【遮罪和性罪】,此是寂靜行【中士】。亦應取此等,是出离道

這裡是講三士的定相。第一是下士﹕下士者有淨戒律儀。本來律儀者要有出離之心﹐ 但下士還沒有這種心﹐故不是律儀(非律儀)﹐也不是沒有律儀者(非非律儀)。這是 指不信因果而如殺生不知有罪過者﹐稱沒有律儀者和不律儀者。第二是中士﹕有聲 聞並深知生死輪回之性質和其苦﹐並有真正出離之心。第三是上士﹕為眾生二有求 佛果之心者。

分別心–思維、尋思等﹔
習氣–習慣、影響等﹔
若作是念–如果這樣想的話﹔
勝利–好處、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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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由達諸法空【達、再達–了解、知願】,生悲眾生流【生流、流–相續不斷事情 的過程】,無邊巧便行,是胜出离行【上士】。”是故此中非導令趣,惟以三有之 樂,為所欲得下士夫道,及為自利惟脫生死,為所欲得中士夫道,是將少許共彼二 道,作上士道引導前行,為修上士道之支分。
  是故若發如前所說取心要欲,取心要之法,如《中觀心論》云:“誰不將無堅, 如蕉沫之身,由行利他緣,修須彌堅實。上士具悲故,將剎那老死,病根本之身, 為他安樂本。具正法炬時,斷八無暇暇,應以上士行,令其有果利。”謂應念云, 我身無實,如蕉如沫,眾病巢穴,老等眾苦所出生處,應以上士所有現行度諸晝夜, 令其不空而趣大乘。
  若爾,理應先從上士引導,云何令修共下中耶?謂修此二所共之道,即上士道發 起前行,此中道理后當宣說。

〔科〕庚二 如是次第引導之因相分二【因相–原因、理由、道理等】
    辛一 正明因相【正明–明顯、公開、直接】
    辛二 所為義【需要、必要性、意義】
    今辛一 正明因相

  轉趣大乘能入之門者,謂即發心于胜菩提。若于相續中生起此心,如《入行論》 云:“若發大心剎那頃,系生死獄諸苦惱,應說是諸善逝子。”謂即獲得佛子之名, 或菩薩名,其身即入大乘之數。若退此心,亦從大乘還退出故。是故諸欲入大乘者, 須以眾多方便勵力令

皈依是入佛門﹐出離是入解脫之門﹐發心是入大乘之門﹐灌頂是密乘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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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然發此心須先修習發心胜利,令于胜利,由于至心勇悍增廣,及須歸依七支愿行, 是能開示菩薩道次最胜教典,《集學處論》及《入行論》中所說。
  如是所說胜利略有二种,謂諸現前及畢竟胜利。初中复二,謂不墮惡趣及生善趣。 若發此心能淨宿造眾多惡趣之因,能斷當來相續積集。諸善趣因,先已作者,由此 攝故,增長廣大,諸新作者,亦由此心為等起故,無窮盡際。畢竟利義者,謂諸解 脫及一切种智,亦依此心易于成辦,若于現時畢竟胜利,先無真實欲得樂故,雖作 是言,此諸胜利從發心生,故應勵力發起此心,亦惟空言,觀自相續,極明易了。 若于增上生及決定胜,二种胜利發欲得者,故須先修共中下士所有意樂。如是若于 二种胜利,發欲得已,趣修具有胜利之心者,則須發起此心根本大慈大悲。此复若 思,自于生死安樂匱乏,眾苦逼惱,流轉道理,身毛全無,若動若轉,則于其他有 情流轉生死之時,樂乏苦逼,定無不忍。《入行論》云:“于諸有情先,如是思自 利。夢中尚未夢,何能生利他?”故于下士之時,思惟自于諸惡趣中,受苦道理; 及于中士之時,思惟善趣,無寂靜樂,惟苦道理。次于親屬諸有情所,比度自心, 而善修習,即是發生慈悲之因,菩提之心從此發生。故修共同中下心者,即是生起 真菩提心所有方便,非是引

  那麼﹐廣論的主要論點就是如何發起菩提心。其中小乘和中乘道均是其加行。六 度和四攝都是我們需要主修的課程﹐發心是最終的目的。
  龍樹論師的《集學處論》及寂天論師的《入行論》均闡述其內容。這裡按後者論 述。如在《入行論》先論發心的功德(益處)﹐然後修練樂心﹐實際的發心要靠七支 供養﹐如順緣如何積功德和逆緣如何除出﹐即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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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令趣余途。如是又于彼二時中,思惟歸依及業果等,多門勵力,集福淨罪,如其所 應,即菩提心之前行,修治相續之方便,七支行愿及歸依等。故應了知此等即是發 心方便,此中下中法類,即是發無上菩提心支分之道理,尊重【上師、善知識】 亦 當善為曉喻,弟子于此應獲定解。每次修時當念此義,修菩提心發生支分,極應愛 重【珍重】 ,若不爾者,則此諸道与上士道別別無關。乃至未至實上士道,于菩提 心未得定解,而成此心發生障礙,或于此間失大利義,故于此事應殷重修。如是修 習中下之道及善修習,如上士時所說道已,于相續中,隨力令生真菩提心。次為此 心極堅固故,應以不共歸依【1】 為先而受愿軌【愿軌–發心供養法會】 ,由愿儀軌 正受持已,于諸學處應勵力學。次應多修欲學之心,謂欲學習六度四攝菩薩行等。 若由至心起欲學已,定受行心清淨律儀【行心–也有其次第】 。次應舍命莫令根本 罪犯染著,余中下纏及諸惡作,亦應勵力莫令有染,設若有犯,亦應由于如所宣說, 出犯門中【悔改(補救)】 ,善為淨治。次應總學六到彼岸,特為令心于善所緣,堪 能隨欲而安住故。應善學習止體靜慮,《道炬論》說:為發通故,修奢摩他者,僅 是一例,覺沃于余處亦說為發毗缽舍那,故為生觀亦應修止。

  【1】一般歸依的特點有三種﹕根起(動機)是恐懼來世的苦而尋求三寶保護﹔三 寶中僧寶是聲聞果得者﹔時間是以別解脫律儀時﹐至盡行壽歸依。
  不共歸依的特點是﹕根起是不忍眾生之苦的慈悲心為動機﹔三寶中僧為諸菩薩﹔ 時間也是修到菩薩果為至﹐我要歸依三寶。

上師佛祖諸菩薩﹐
敬請思憶弟子我。
如于惜日佛發心﹐
菩薩戒學及次第。
普為眾生利益故﹐
我願今日發此心。
菩薩律儀其戒學﹐
如理我學我願作。

  次為斷執二我縛故,以見決定無我空義。次應將護無謬修法,成辦慧體毗缽舍那。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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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炬釋》說:除修止觀,學習律儀學處以下,是為戒學。奢摩他者,是三摩地,或 為心學。毗缽舍那,是為慧學。复次奢摩他下是方便分,福德資糧,依世俗諦所有 之道,廣大道次。發起三种殊胜慧者【註】,是般若分,智慧資糧,依胜義諦甚深 道次。應于此等次第決定,數量決定,智慧方便,僅以一分不成菩提,發大定解。

【註】三種智慧﹕通達世俗諦的智慧(精通五明等)、通達勝義諦的智慧(了知空性)、 饒益有情的智慧(了解如何成辦眾生的事)。

  由如是理【理–法、方法、形式、情況、道理等】,欲過諸佛功德大海,佛子鵝 王是由雙展【行願鷹﹐鷹群之首】,廣大方便,圓滿無缺,世俗諦翅,善達二种, 無我真實胜義諦翅,乃能超過。非是僅取道中一分,如折翅鳥所能飛越。如《入中 論》云:“真俗白廣翅圓滿,鵝王列眾生鵝前,承善風力而超過,諸佛德海第一岸。”
  如是以諸共道淨相續已,決定應須趣入密咒。以若入密速能圓滿二資糧故。設若 過此非所能堪,或由种性功德羸劣,不樂趣者,則應惟將此道次第,漸次增廣。
  若入密咒者,則依知識法胜出前者,依咒所說應當隨行,以總一切乘,特密咒中, 珍重宣說故。次以根源清淨續部,所出灌頂成熟身心。爾時所得一切三昧耶及律儀, 應宁舍命如理護持。特若受其根本罪染,雖可重受,然相續已坏,功德難生,故應 勵力,莫令根本罪犯染者。又應勵防諸支罪染,設受染者,亦應悔除,防止令淨, 以三昧耶及諸律儀,是道本故。

方便分 | 般若分(智慧分) = 方慧雙運
福德資糧 | 智慧資糧 = 二資圓滿
世俗諦 | 勝義諦 = 了知二諦
廣大道 | 甚深道 = 二道究竟

大乘既修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禪定(止)﹐即發菩提心。這些屬于上面的方便分、 福德資糧、世俗諦、廣大道。又修智慧(觀)﹐即見空性。這些屬于上面的般若分、 智慧資糧、勝義諦、甚深道。

中乘以諷頌而通達聞思之輪、以斷除障礙習修禪定之輪、以作各種善事來圓滿羯摩之 輪﹐即能脫自身而出離輪回。

小乘信奉三寶﹐斷十惡﹐行十善﹐了知四法印等。即歸依佛門。
註﹕四法印–諸行無常、諸法無我、有漏皆苦、涅盤寂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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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于續部,若是下部有相瑜伽,若是上部生次瑜伽,隨其一种善導修學。此堅固 已,若是下部無相瑜伽,或是上部滿次瑜伽,隨于其一應善修學。

密宗四續有上部下部之分﹐事行為下﹐其余為上。下部的修行次第稱有相瑜伽和無相 瑜伽。尚未見空性時所修的瑜伽稱”有相“﹐見了空性後即是無相瑜伽。上續有生 成和圓滿瑜伽。

  《道炬論》說:如是建立道之正體,故道次第亦如是導,大覺沃師,于余論中亦 嘗宣說。《攝修大乘道方便論》云:“欲得不思議,胜無上菩提,賴修菩提故,樂 修為心要。已得極難得,圓滿暇滿身,后極難獲故,勤修令不空。”又云:“如犯 從牢獄,若有能逃時,与余事非等,速從彼處逃。此大生死海,若有能度時,与余 事非等,應當出有宅。”又云:“歸依增上戒,及住愿根本,應受菩薩律,漸隨力 如理,修行六度等,菩薩一切行。”又云:“方便慧心要,修止觀瑜伽。”《定資 糧品》亦云:“先固悲力生,正等菩提心,不著有報樂,背棄諸攝持。圓滿信等財, 敬師等于佛,具師教律儀,善勤于修習。瓶密諸灌頂,由尊重恩得,行者身語心, 清淨成就器。由圓滿定支,所生資糧故,速當得成就,是住密咒規。”

〔科〕辛二 所為義

  第二所為義者,若中下士諸法品類,悉是上士前加行者,作為上士道次足矣,何 須別立共中下士道次名耶?別分三士【註】而引導者,有二大義:一為摧伏增上我 慢,謂尚未起共同中下士夫之心,即便自許我是大士。二為廣益上中下心,廣饒益 之理者,謂上二士夫,亦須

【註】三士在各自修其道時﹐均完整體顯其特點和習修法﹐故益利三士之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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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求得增上生及其解脫。故于所導上中二類補特伽羅,教令修習此二意樂,無有過失, 起功能故。若是下品補特伽羅,雖令修上,既不能發上品意樂,又棄下品俱無成故。
  复次為具上善根者,開示共道,令其修習,此諸功德,或先已生,若先未生,速 當生起。若生下下,可導上上,故于自道非為迂緩。須以次第引導心者,《陀羅尼 自在王請問經》中,以黠慧寶師漸磨摩尼法喻合說,恐文太繁,故不多錄。
  龍猛依怙亦云:“先增上生法,決定胜后起,以得增上生,漸得決定胜。”此說 增上生道及決定胜道,次第引導。圣者無著亦云:“又諸菩薩為令漸次集善品故, 于諸有情,先審觀察。知劣慧者,為說淺法,隨轉粗近教授教誡。知中慧者,為說 中法,隨轉處中教授教誡。知廣慧者,為說深法,隨轉幽微教授教誡。是名菩薩于 諸有情次第利行。”圣天亦于《攝行炬論》,成立先須修習到彼岸乘意樂,次趣密 咒漸次道理。攝此義云:“諸初業【顯教】有情,轉趣于胜義【密教】,正等覺說 此,方便如梯級。”《四百論》中亦說道次極為決定:“先遮止非福【十惡等】, 中間破除我【破除束縛在輪回中的我】,后斷一切見【得智慧】,若知為善巧。” 此說道有決定次第。敬母善巧阿(者@門)黎亦云:“如淨衣染色,先以施等語,善法 動其心,次令修諸法。”月稱大阿(者@門)黎亦引此教為所根据,成立道之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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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現見于道引導次第,諸修行者,極應珍貴,故于此理,應當獲得堅固定解。

念死無常

〔科〕戊二 正于彼道取心要之理分三
    已一 于共下士道次修心分三
     庚一 正修下士意樂分二
      辛一 發生希求后世之心分二
       壬一 思惟此世不能久住憶念必死分四
        癸一 未修念死所有過患
        癸二 修習胜利 
        癸三 當發何等念死之心
        癸四 修念死理
       壬二 思惟后世當生何趣二趣苦樂
      辛二 依止后世安樂方便
     庚二 發此意樂之量
     庚三 除遣此中邪執
    已二 于共中士道次修心
    已三 于上士道次修心
        今癸一 未修念死所有過患

  如是于其有暇身時,取心藏中有四顛倒【障礙】,于諸無常執為常倒,即是第一 損害之門【還沒有念死】。其中有二,謂粗及細,于其粗劣死無常中,分別不死是 損害門【因為我們有不死之心﹐故常常造惡業】。此复僅念今后邊際,定當有死, 雖皆共有,然日日中,乃至臨終皆起是念,今日不死,今亦不死,其心終執不死方 面【雖然我們都知道要死﹐但不是今天。這種想法一直延續到臨死的那一天】。若 不作意此執對治,被如是心之所蓋覆,便起久住現法之心。于此時中,謂須如是如 是眾事,數數思惟,惟于現法,除苦引樂,所有方便,不生觀察后世解脫,一切智 等大義之心,故不令起趣法之意。設有時趣聞思修等,然亦惟為現法利故,令所修 善勢力微弱。复与惡行罪犯相屬而轉,故未糅雜惡趣因者,極為希貴。
  設能緣慮后世而修,然不能遮后時漸修延緩懈怠,遂以睡眠昏沉雜言飲食等事, 散